手机版| 您好,欢迎访问机交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内资讯 » 正文

空管委要求专项整治 民航局首发无人机实名注册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7  来源:http://www.jd-88.com  作者:机电
核心提示: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积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无人机-机电产品交易网

  5月16日,民航局首次提出对重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实名登记。机电设备网致电民航局宣传部,负责人士回应,上述说法属实,由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在发布会上提出。而民航局官方材料称,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民航局已经召开了全行业电视电话会议,专题布置无人机专项整治任务。
 
  据官方材料称,民航局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将于5月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起正式对质量在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同时,正在积极建立无人机实名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同时,民航局建立了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管理制度,目前已有三家云平台为无人机飞行提供服务,今年共实现5.48万架次的无人机飞行跟踪管理。
 
  下一步,民航局将于5月18日发布首批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为保证机场及周边飞行安全,并收集、整理了全国运输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保护范围(机场禁飞区域)数据,更有效地利用电子围栏等技术保障安全。
 
  另外,民航局拟将农林喷洒、空中拍照、航空摄影和执照培训四类主要经营项目列为许可对象,制定使用无人机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准入管理规定,同时配套开发无人机准入和经营活动监管平台。
 
  民航局称,民用无人机的登记注册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取的一种管理方式,是无人机管理的基础。而无人机行业空域管制问题由来已久,民航局早在2009年就开始研究制定民用无人机管理的规范,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

 


机电网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更多行业资讯,请点击关注:机电行业机电产品交易网公众号二维码
 
关键词: 机电,无人机
 
分享到:0
 
 
[ 行业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行业资讯
图文资讯
我国有望率先建成空间太阳能电站 国网南京公司“管家式”智能机器人正式“上岗”
安徽合肥2017年前7个月经济“成绩单” 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助力基础研究开启新一轮“加速跑”
点击排行

客服热线:0551-62672521 业务咨询:0551-62672521 邮箱:2268263116@qq.com

媒体合作: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Copyright (c) 2012 机电产品交易网 . 版权所有 皖ICP备1200444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