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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重点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1
核心提示: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获批。据该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率将为70%-73%,城镇人口5100-5300万人。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获批。据悉,这是全国第三个经国务院同意批复的至2030年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根据该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化率将为70%-73%,城镇人口5100-5300万人。其中,合肥和芜湖为区域性特大城市。届时,皖中片区将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近期发展“一圈一带一群”

根据《规划》,近期我省将发展形成“一圈一带一群”的城镇空间结构。其中“一圈”为合肥都市圈,“一带”为沿江(皖江)城市带,“一群”为皖北城市群。在此基础上,远期将加快发展芜马都市圈和淮蚌合芜宣发展(轴)带。形成“两圈两带一群”的城镇空间结构。

根据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率51%,城镇人口3200万人;2020年,城镇化率58%,城镇人口接近3900万人;2030年,城镇化率70%-73%,城镇人口5100-5300万人。到2030年,城镇人口规模500万以上城市1个,300-500万的城市1个,200-300万的城市4个,100-200万城市8个,50-100万的城市3个,20-50万的城市5个;20-50万的县城40个,10-20万的县城7个,5-10万的县城6个,以及700个左右镇。区域性特大城市为合肥和芜湖。区域性中心城市为蚌埠、阜阳、安庆、黄山;地区性中心城市为马鞍山、铜陵、宣城、六安、池州、滁州、淮南、淮北、宿州、亳州。

另据了解,《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的近期行动计划包括:实施城乡建设扩容提质行动、大力推进“11221”工程、实施县城突破行动、建立健全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构筑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培育与建设一批美好乡村等8项行动计划。

以合肥为中心打造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

根据《规划》,将来,皖中、沿江片区的城镇化程度将略高于其他片区,达到75%左右。

对于片区发展路径,《规划》明确:皖中片区将形成以合肥为中心的环巢湖区域性特大城市,进一步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186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40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5%左右。沿江片区加速都市圈与城市组群发展;促进跨江联动和区域联动;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动沿江片区率先崛起。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38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78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5%左右。

皖北片区将加快皖北城市群建设,着力建设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示范区,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57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67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5%左右。皖西片区注重生态保育建设,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特色城镇化战略,促进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加快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布局。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4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3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53%左右。皖南片区则实施区域特色城镇化战略,强化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着力推进旅游国际化发展。规划至2030年片区总人口达到24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165万人左右,城镇化率68%左右。

一半以上农村人口将居住在中心村

为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我省计划建构以中心镇、中心村(新型社区)为主体的乡村地区镇村体系。其中,中心村(新型社区)为农村基本服务单元,完善基本农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因地制宜保留的居住单元,突出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到2030年,集聚于中心村(新型社区)的农村人口比重将达50%以上。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特色、生态景观特色、产业特色的乡村和乡村历史建筑群将重点保护,塑造具有安徽分区多元特色的城镇风貌。

此外,规划到2030年,全省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5%,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同时也将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区域性大型公共设施将共建共享。

“牵手”兄弟省市加快发展

在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和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方面,《规划》提出重点建设安徽中心城市与长三角中心城市之间的快速交通系统,全省将形成沿江、东部、北部、西部四个交通走廊。构筑以合肥都市圈、芜马都市圈、南京都市圈为中心的放射交通运输网络,增强对周边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

在加快与周边省份的快速通道建设的同时,安徽省也将进一步“走出去”,与周边省市加强交流与合作。如,与江苏探索发展皖苏产业一体化;与浙江在休闲旅游服务和旅游交通服务方面加强合作;与河南加强豫皖交界地区城市间经济协作,形成支撑中原经济区东南部区域发展的经济带;与湖北加强大别山地区的省际旅游产业合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江西加强交通联系通道建设;与山东加强在污染防治、旅游开发、现代农业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推进皖南地区与江西景德镇、上饶、九江、鹰潭等地旅游资源的整合;加强新安江、富春江流域的综合开发与保护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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