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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完善相关政策 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0
核心提示:2014年3月7日(周五)下午15时,针对中小企业招工人难、工人工资高、订单不好拿,日子不好等经营问题,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戴柏华介绍说,2014年,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4年3月7日(周五)下午15时,针对中小企业招工人难、工人工资高、订单不好拿,日子不好等经营问题,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戴柏华介绍说,2014年,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戴柏华说,中小企业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也是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这些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直都在积极想办法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不失时机地推出了扶持政策。仅在去年,就出台了包括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支持、清理收费等措施,进一步减轻了小微企业负担,有力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

主要措施有:第一,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同时,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互配套协作。

第二,扩大专项资金规模和优化使用方向。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共计150亿元,并更多采取间接支持方式,加大了对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有效扩大了政策受益面。

第三,进一步加大收费清理力度。取消或免征了34项中央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314项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四,积极推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试点,鼓励企业通过研究开发的持续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其研发的产业化速度,最终促使其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2014年,将继续研究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结合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展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专项资金政策,支持中介机构服务企业发展。发挥信用担保基金、贷款贴息、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工具的作用,推动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等困境。加强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公共服务,鼓励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拓展业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收费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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