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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国家制造业创新政策特征分析(美、德、日、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6  来源:机经网
核心提示:机电行业政策、政策带动新商机;制造业创新发展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尤其是创新推进方面,政府和市场是相互协调、相互平衡的。机工智库认为,各国都有产业政策,只是表现方式不一样,目前,美国、德国、日本和我国政府都在创新推进方面都进行了积极探索。
 
      总体上,各国都针对自身发展现状制定了有关创新政策。虽然意在推动创新,但是都充分、有效地运用了政府对市场的指导、调控能力。创新成就的取得也主要依赖于此。四个国家都鲜明提出了自己的优先发展产业,比如CPS、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数控机床等。有的国家甚至专门针对某一产业,制定了相应的技术路线图,设定了阶段性的发展目标和评价标准。
 
      美国关注尖端产业,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产业萌芽期都给予了关键性的政策支持,奥尔巴尼分校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就与纽约州的支持紧密相关;隐形冠军表现突出的德国则采取了针对初创企业、中小企业的开放式创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日本则通过模仿创新推动了本国机器人产业和汽车产业等特色优势的创新发展。 
 
      特别是,各国政府都积极从创新成果产业化方面施策,推动了创新发展。例如,设立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营造产学研结合的良好创新生态,重视创新人才培养,鼓励产融结合等。通过研究,我们认为,在促进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创新成果时,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发展经验,针对不同应用领域和不同成熟度的创新郑国给予差异化的政策指导。
 
      从应用领域来看,航空航天、核电、船舶、发电设备等国防战略安全及重大民生行业,需要政府成为连接纽带,发挥其主导作用,自上而下进行推广应用;而汽车等竞争性行业,则可采用产学研协作的成果推广模式。从成熟度来看,成熟度高的创新成果可直接应用推广,而成熟度尚待提升的成果,则应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发展研究方面协调发展,使科研—中试—生产环环相扣,加强从研发至推广过程中参与各方的联系,形成官、产、学、研、融、中介六位一体协作的推广模式。
 
      总之,创新成果产业化是制造业创新力扩散的关键环节,未来对创新成果应用研究的深入,将有助于我国推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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